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长春师范大学的委托,就“长春师范大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项目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内容和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用户单位:长春师范大学。采购用途:消防设施。
项目预算:15.665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编号:JLXD-2018-ZC-487
2、交货时间及地点:按双方合同约定,长春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午间休息)。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采购内容;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按本邀请函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4)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5)特殊资格要求:要求为具有消防器材经销资格的营业执照;
6、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后审,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特殊资格要求的材料。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7、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9日10:0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
8、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鲍老师
电 话:0431—861684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电 话:18584326317
联 系 人: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