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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食堂及培训中心1号楼消防隐患整改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8:54    来源:    作者:    阅读:

 

 

项目编号:0773-1941GNJLGCCS1313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师范大学食堂及培训中心1号楼消防隐患整改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90522]-1242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事业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食堂及培训中心1号楼消防隐患整改工程;

2.2 竞争性磋商范围:防火门及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火卷帘、消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柴油发电机组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师范大学院内;

2.4 采购预算:人民币231.9万元(含暂列金20.1051万元);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竣工并经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学校验收工作小组验收合格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和2019年(至少三个月)社保证明

3.4 供应商须具备2019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供应商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2018年);

3.6 供应商2016年至今需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 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0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4.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原件、项目经理2019至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2016年至今完成过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016—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9(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外埠供应商信息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须在磋商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4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9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13时00分,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公示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68067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王嘉珮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9.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投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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