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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消防服务及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23日 10:07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长春师范大学消防服务及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消防服务及器材采购项目;

2.2 谈判内容:一标段:教学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二标段:SIMFIRE-X便携式模拟灭火实训仪;

2.3 谈判文件编号:WX2019-1915;

2.4 服务地点: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路677号);

2.5 服务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维保期为一年;二标段:按合同约定;

2.6 采购预算:一标段:150360元;二标段:126000元;超出预算的供应商不予接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要求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二标段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相关采购内容。供应商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16:00前。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供应商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谈判文件发售

4.1 购买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一标段须提供资质证书)及上述材料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于20191023日至20191025日,每日上午 8 30分至下午 16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每家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谈判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0月31日09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ncnc.edu.cn上同时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街(路)677号

联 系 人:鲍老师

电    话:0431-861684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431-8066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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