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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长春师范大学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及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年01月16日 09:25    来源:    作者:    阅读:


磋商项目编号:WX2020-0077

一、磋商条件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长春师范大学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及维修保养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200109]-0120号批准,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长春师范大学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及维修保养项目;

2.2 磋商范围: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及维修保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

2.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日内完成;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2.6 采购预算:1500000元,其中包含暂列金25000元(含税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还须具备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3.3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4 供应商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须在竞谈文件获取的时间内)】。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9 外阜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 请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1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ncnc.edu.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鲍林鹏

电话:0431-8616849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联系人:姜涛

   电  话:0431-8066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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