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度校园绿化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度校园绿化服务项目(二次);
2.2 谈判内容:第一标段:种植草花;第二标段:花卉播种;第三标段:树木修剪;
2.3 需求范围:
第一标段:校园花箱预估210个(规格90㎝×90㎝: 160个、规格50㎝×100㎝:50个)、花柱50个(规格100㎝×100㎝×10层),实际种植标准按照校方要求为准;人工湖绿地、办公楼台阶、西区西门两侧楼房二楼缓台、一食堂西侧花池、八舍院内花池、乐群校区部分区域。
第二标段:文科楼前南侧绿化林地、理科楼前南侧绿化林地、中央大道两侧、校园所有道路两侧(不含绿篱地段)、第三教学楼北侧绿化林地、西区西侧绿化林地、学生第十公寓楼北侧绿化地带、一食堂西侧绿化林地、乐群校区部分区域;
第三标段:主校区(绿化面积248000平方米,绿地面积59616平方米)、乐群校区部分区域。(所有修剪服务树木高度≤6米);
2.4 谈判文件编号:WX2020-0185;
2.5 服务地点: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路677号);
2.6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7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98204元;第二标段:98146元;第三标段:96930元;
2.8 质量要求:供方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注册绿化服务工商营业执照的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业绩要求:有成功案例相关业绩。
3.3 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8 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一家公司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一标段到二标段到三标段)。
四.谈判文件发售
4.1 报名时材料要求: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方式将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1141447570@qq.com,要求内容清晰可见;
4.2 报名时间: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8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下午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由于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期,根据国家、省、市的会议精神及文件(财办库[2020]29号)要求,我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于报名截止前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不接受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或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4.4 谈判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谈判单位在提交谈判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9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ncnc.edu.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街(路)677号
联 系 人:鲍林鹏
电 话:0431-861684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飞跃路与光谷大街交汇)
联系人:姜涛
电 话:0431-8066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