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长春师范大学的委托,就“长春师范大学中央空调维修、部分楼宇卫生间改造两个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服务内容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1、项目概况
用户单位:长春师范大学。
(1)服务范围:对“长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及部分教学楼卫生间改造项目(概算500万)”、“长春师范大学高层空调管道和风机盘管维修项目(概算503万)”两个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服务。
(2)具体内容和标准:包括现场踏勘、测量、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与调整,编制工程量清单,提供施工图纸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执业章,提供造价成果文件并加盖公章、造价负责人执业章。
(3)数量及数量单位:出据两项工程设计方案各一套(包括预算、图纸、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28.10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供应商须对上述采购内容进行完整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编号:JLXD-2020-ZC-113
2、服务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校内;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7月29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午间休息)。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已经知晓本项目时效性,若在服务期内(签定合同之日起5天)未完成服务全部内容,则视为自动放弃,无需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6、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后审,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7、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8月4日13: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
采 购 人: 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鲍林鹏
电 话:0431-861684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电 话:18584326317
联 系 人:杨 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