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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临时性工程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08:40    来源:    作者:    阅读: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师范大学委托,拟对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临时性工程审核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采购人可进行自采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D-2021-ZC-071

2.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临时性工程审核服务

3.采购内容:招标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审核报告。

4.采购人:长春师范大学

5.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校区一期项目开工止。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临时性工程审核服务,参考收费文件(吉发改收官字[2008]505号文件)按折扣报价,折扣系数不高于0.52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包,拟确定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临时性工程审核服务供应商一名。(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的机械设备按时、按标准到位。项目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所更换人员必须是成交供应商本单位专职人员,且其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师范大学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服务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824日至202183008:3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9310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9310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十二、联系方式

人: 长春师范大学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

人:王凯

  话:0431-8616849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

人:杨轲

  话:185843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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