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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除“四害”消杀及传染病预防性消毒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3:50    来源:    作者:    阅读: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除“四害”消杀及传染病预防性消毒服务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按照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240GNJLFWJT2248;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除“四害”消杀及传染病预防性消毒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9.473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4730万元;

服务需求: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库房、校园外环境及乐群校区占地面积约492867㎡的消杀消毒服务,详见第八篇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完成。(共完成4次长春师范大学传染病预防性消毒及校园除“四害”消杀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十)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有害生物防制”资质相关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邮箱(或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供应商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9969540900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供应商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供应商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901478010801

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谈判保证金:1800元;提交方式请见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7.2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

7.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4服务地点: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路677号主校区及乐群校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王凯

联系方式:0431-86168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 系 人:周秀岳、郑蕾

电    话:17743469020、0431-81150785

邮    编:130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秀岳、郑蕾

电   话:17743469020、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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