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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度电梯维修及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21    来源:    作者:    阅读: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度电梯维修及保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伟峰东樾D12-10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LD-ZC2023-0206

2.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度电梯维修及保养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47400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电梯维修及保养(电梯数量:高层16层16站2部、新图书馆6层6站2部、食堂自动扶梯3部、食堂货梯5层5站1部、乐群食堂杂货梯3层3站1部)。

6.服务期限:壹年,即:2023年12月3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评审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供应商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

(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2022年之间注册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以后年份财务审计报告即可;若供应商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以后任意1个月纳税及参加社会保险(须含养老保险)情况证明材料)。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1供应商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8886583@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5.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长吉北线677号

联系人:王凯

联系方式:0431-86168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伟峰东樾D12-104

联系方式:0431-8196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金泽

电话:0431-8196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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