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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园文化实践平台(二)项目顺延中标人的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04    来源:    作者:    阅读:



长春师范大学“实训室平台建设项目”(项目采购X[20181127]-3801号),共分三包,于2019年2月13日09:30,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七开标室开标。

其中第三包“大学生校园文化实践平台(二)”(预算190万元),共有四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现场评审,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北京中影华歌科技有限公司,预中标金额:170万元。经省采中心组织原评标专家进行复议,认定北京中影华歌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满足我校招标需求,取消该公司中标资格。

依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该项目中标结果进行顺延,由第二候选中标人长春邦尔专业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三包中标人,中标金额:183.4万元。

现对以上顺延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如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

九、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68067

十、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联系人:金莲琴(工程评审)

联系电话:0431-81866998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库[2015]135号文件规定,成交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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