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C1795237
1.招标条件
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吉发改审批[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等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3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
2.4服务周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展开工作,至项目审计工作结束止。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外省企业应在长春设立分支机构。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的造价工作经验。
3.3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
3.4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3.5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0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注:本次招标计划选取三家入围造价机构。
4.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2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开标室(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栋104,龙翔广场东南角)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办公地址: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教学综合楼907室
联系人:袁伟
联系电话:0431-8616812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本项目联系人:杜仲秋、孙高超
本项目联系电话:0431-89302155、812081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委会建设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