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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工程修缮八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9:50    来源:    作者:    阅读:

项目编号:JLXD-2017-ZC-160

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70615]-1543号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长春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工程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承包商前来参加采购谈判。

兹邀请合格承包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工程修缮八标段

2、项目内容:工程修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清单)。

3、采购预算价:人民币77.1万元

4承包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承包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4-2016年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14-2016年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12个月);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具备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无在建工程,须全天现场管理施工。

4.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5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4.6承包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午间不休息),售价:人民币800元;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洽购。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定于2017年7月6日11时(北京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采购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承包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响应文件。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6、兹定于2017年7月6日11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开始竞争性谈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

7、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师范大学

联 系 人:老师  电话:0431-86168067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6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18584326317,联 系 人:徐经理

地    址:长春市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大厦16层1607室

购买标书及谈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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