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师范大学采购要求,资产管理处对我校财务处申请长春师范大学网络支付平台服务项目(一食堂一楼、南苑食堂)进行招标公告,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网络支付平台服务项目(一食堂一楼、南苑食堂)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注册资金为伍佰万元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d)因合同纠纷或质量纠纷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
(e)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f)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四、投标人需在获取标书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参与投标的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应出示法人授权书原件,附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字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情况说明:
1.时间:2017年9月13日9:00—2017年9月15日16:00
2.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904室
3.投标流程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431-86168059
技术参数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431-86168039
六、预算公示:
“长春师范大学网络支付平台服务项目(一食堂一楼、南苑食堂)”,采用费率报价,合作在综合费率支付宝给以0费率,微信支付给予小于或等于0.3%费率,不接受超过此费率的报价。费率低者中标。在报价中如出现两家最低费率相同情况下,进行二次报价,直到评出最低费率为止。
七、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人于2017年9月21日8:30-9:00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正本、两副本,包括本招标文件第四点中提到的文件和投标报价表)送至开标地点,同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金:参与投标人应在投标当日携带投标保证金3000元,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结束后返还投标保证金,投标商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在履约完成后一次性返还。
九、供货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一年。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1日9:00
2.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1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