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师范大学采购需求,资产管理处对我校审计处申请长春师范大学2017-2018工程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招标公告,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2017-2018工程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甲级资质;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不良从业记录或因违法违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需在获取标书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参与投标的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应出示法人授权书原件,附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字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情况说明: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2017年11月15日16:00
2.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904室
3.投标流程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431-86168059
技术参数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431-86168973
六、预算公示:
“长春师范大学2017-2018工程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咨询人为委托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文件及吉省价经字[2003]9号文件计算后×中标折扣计取咨询费。
七、付费方式及时间约定:根据委托完成的工作量定期结算。
八、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入围2家,少于4家投标公司废标。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1日8:30-9:00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正本、两副本)送至开标地点,同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金:参与投标人应在投标当日携带投标保证金3000元,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结束后返还投标保证金,投标商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在履约完成后一次性返还。
十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1日9:00
2.地点:长春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1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