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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货物、服务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05日 13:26    来源:    作者:    阅读:

招标编号:JLXD-2017-ZC-450

1.招标条件

长春师范大学货物、服务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资金来自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货物、服务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定点采购D[20171122]-0190

标段一:货物、服务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量暂时不确定仅招资格,按照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及一定的优惠付费,合同中注明折扣率。

2.2 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为:包括但不局限于对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调整等咨询服务,具体项目以实际为准。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造价文件。

2.3服务期: 12个月;

2.4服务标准满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规范标准及项目业主的服务要求。

2.5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等,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

3.4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类似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要求提供支持性证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

3.8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 外阜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4日至20171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_16_(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工程咨询服务资质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2510,递交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开标24小时前须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5.3 定于2017122510,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 长春师范大学

址:长春市长吉北路677

: 林老师

话: 0431-86168067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人:徐经理

话:18584326317

: 长春市人民大街8983号财富领域大厦16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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