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一)的潜在服务商应按照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0GNJLFWJT3977;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度校园疫情防控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服务(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2元/人/天;
最高投标限价:272元/人/天;
服务需求: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库房、食堂、校园外环境垃圾桶、垃圾站等及乐群校区部分区域,每天不少于2次消毒,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主校区、乐群校区建筑面积约373583㎡);消毒方法采用电离子喷雾空气消毒。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学校开学时间,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由于疫情不可预知性,预估不少于30天,不大于110天,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结算相关服务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6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5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有害生物防制”资质相关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副本
售价: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谈判保证金:2400元;提交方式请见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7.2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
7.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4服务地点: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路677号主校区及乐群校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胡博
联系方式:0431-86168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 系 人:周秀岳、郑蕾
电 话:17743469025、0431-81150785
邮 编:130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秀岳、郑蕾
电 话:17743469025、0431-811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