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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体育馆一层北侧墙体加固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06    来源:    作者:    阅读: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体育馆一层北侧墙体加固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Z2023-0910CY;

2、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体育馆一层北侧墙体加固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37366元

5、采购需求:长春师范大学体育馆一层北侧墙体加固改造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施工期限: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2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6、 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15606632@qq.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材料”为主题,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发件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431-86168680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楼

电 话:1814300991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1814300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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