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长春师范大学校园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长春师范大学校园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二次);
2.2谈判内容:校园除“四害”消杀服务等;
2.3谈判文件编号:WX2018-0296;
2.4交货地点: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路677号);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共完成4次校园除“四害”消杀服务);
2.6采购预算:67500元;
2.7质量要求:消杀效果达到国家病媒生物防治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消杀技术服务及消杀用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四.谈判文件发售
4.1 购买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半年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于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下午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009号中腾建设五楼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每家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009号中腾建设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谈判单位在提交谈判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cfsu.edu.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街(路)677号
联系人:鲍老师
电话:0431-861680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009号中腾建设五楼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431-8066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