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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乐群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6月27日 09:21    来源:    作者:    阅读:


招标项目编号: JLXD-2019-ZC-188

1.招标条件

长春师范大学乐群校区食堂委托经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乐群校区食堂委托经营

2.2招标范围:乐群校区食堂委托经营

2.3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627日至20197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

(4) 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

(5)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X年(X≤2) 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营期内,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续签书面合同,最长期限3年。否则,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97月11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定于20197月11日下午13时30分在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师范大学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67号

联   系   人:鲍老师

电        话:0431-8616849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联   系   人: 徐经理

电        话:185843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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